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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附件:一、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建账程序
     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流程
  附件一: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建账程序

  1、 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原始发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经办人或设备管理人员持仪器设备的原始发票及经费本,是用学校重点管理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需同时具备经费计划书及购置合同,到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办理建账手续。
  2、 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按照建账要求逐项审核后,建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计算机账,并打印《东南大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入账凭证》一式四份,由经办人确认后签字,一份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存档,一份为财务记账凭证,一份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作记账凭证,一份作为留存备查。
  3、 建账后,在原始发票上盖“固定资产已建账”专用章,并写明固定资产登记单据编号,是学校重点管理的经费需加盖相应项目印章,经办人方可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4、 办理仪器设备附件增加入账手续时,需注明原仪器设备的设备编号,以便准确无误地办理入账手续。
  5、 附件增加入账后,进行附件金额累加处理,将附件金额与原仪器设备价值相加,作为仪器设备的新价值。
  6、 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建账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提供相应数量的仪器设备标签及卡片,是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还需提供《东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附件二: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如下:
  1. 申报单位填写《东南大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外调审批表》一式四联,写明申报原因,经办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2. 申报单位院、系主管负责人(或委托设备秘书)审核后签字盖章。
  3. 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需组织3个以上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写出书面鉴定意见。
  二、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如下:
  1. 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在5万元以下经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审批盖章。
  2. 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在5万元以上经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盖章。
  3. 单台(套)仪器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经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核盖章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特别贵重的仪器设备需经校长办公会或上级相关部门批准。
  三、学校审计处审核《东南大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外调审批表》,并作相应的登记后会章。
  四、联系教学服务中心回收库房实施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回收,回收库房签收后将第三联(退申报单位)返还申报单位,将第一联交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销账,第二联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科转财务处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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