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学科研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实验、实习教学辅导主要指考核年度内协助实验主讲教师完成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实验教学任务。
1.实验与实习教学辅导积分A1
A1 =(MA1÷12000)×600 M A1=W A1×KA1×KA2×KA3×KA4
W A1:为每学年完成实验与实习教学工作量,以人时数为单位。
KAi:为实验与实习教学辅导积分修正系数。
类 别 | 项 目 | 修正系数值 |
实验性质系数K1 |
公共基础实验 | 1.0 |
专业基础 技术基础实验 | 1.1 | |
专业实验 专业实验 | 1.2 | |
公共选修实验(三 四级学生选修实验) | 1.3 | |
实验班规模系数K2 | 30-40人/班 | 0.7 |
15-20人/班 | 1.0 | |
8-12人/班(综合课程设计等) | 1.6 | |
5-7人/班 | 2.0 | |
授课系数K3 | 首次辅导(新进人员上岗第一年辅导实验,或辅导新实验课) | 1.1 |
重复辅导 | 1.0 | |
技术安全要求KA4 | 化学、材料、机械、土木、部分医学、强电 | 1.4 |
其他 | 1.0 |
说明:实验班学生规模以每个实验设备配备套数以及实验性质确定,可以是一个实验班安排一个实验,也可以一个实验班安排几个实验,采取班内轮转方式教学。各院系必须在上课之前排出实验、实习课程课表(包括实验实习地点、学生班级、学生人数、指导教师名单和辅导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2.大型设备教学积分A2
A2=( WA2÷720 )×600
WA2:为大型设备用于教学的机时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实验及毕业设计工作量。该机时数以大型仪器、设备机时登记为准。
1.实验与实习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与维修积分B1
B1 = A1×K÷N
A1:实验与实习教学辅导积分,
N: 每套仪器实验人数,
K: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与维修系数。
实验性质 | 修正系数K值 |
基础实验 | 0.30 |
专业基础、技术基础实验 | 0.35 |
专业实验、专业实习 | 0.40 |
2.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积分B2
对于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按设备购入单价G(万元)和使用的有效机时WA2(小时)计算
B2= [ lg (G+15)] 3 ×WA2×0.06
G:购入单价(万元); WA2:使用有效机时。
3.语音实验室及计算机实验室维护与管理积分B2
B3=(MB3÷12000)×600 M B3=W B3×K
W B3:为每学年完成的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人机时数。
项 目 | 修正系数值K |
电教视听、外语语音值班与维护 | 0.15 |
计算机房值班与维护 | 0.30 |
说明:计算机房值班以每人同时维护50台计算机进行核算。
1.教学科研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积分C1
此项用于核算院(系)设备固定资产管理、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及设备秘书等工作积分
系 数 | 要 求 | 系数取值 |
账、卡、物相符率K1 | 100% | 1.0 |
90-99% | 0.9 | |
80-89% | 0.8 | |
0-79% | 0 | |
设备完好率K2 | 90-100% | 1.0 |
70-89% | 0.8 | |
0-69% | 0 |
注:账、卡、物相符率和完好率均以随机抽查结果为准。
2.教学科研低值耐用品管理积分C2
系数 |
要求 |
系数取值 |
账、卡、物 |
100% |
1.0 |
90-99% |
0.9 |
|
80-89% |
0.8 |
|
0-79% |
0 |
用于未经学校立项的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创新实践活动、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改革等工作积分,由院系在以下公式计算的额度内自行核算。
D=( A+B+C )×K
K取值:
院系级实验中心(室):K=0.10
校级实验中心(室):K=0.15
省级、国家级实验中心(室):K=0.20
项 目 |
E |
备 注 |
专业技能实习 |
E=0.04×WK |
WK:开放实验人时数 |
基础实验 |
E=0.015×WK |
电子教案辅导实验教学补贴F=(W/150000)×600
网络实验教学与管理补贴F =(W/80000)×600
W:实现电子教案辅助教学或网络实验教学的人时数。
七、实验室建设立项补贴积分G
项 目 |
标 准 |
备 注 |
国家立项 |
8×N |
N:项目经费,单位:万元。 |
部(省)立项 |
6×N |
|
校级立项 |
4×N |
|
校立项的自制实验设备 |
200—400/项 |
完成立项,开出实验, |
指导大学生SRTP研究 |
15/项 |
完成立项。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 |
120 |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80 |
校级实验中心主任 |
60 |
系级实验中心(室)主任 |
50 |
校级实验中心下设分室主任 |
30 |
实验技术人员从事以上未提及的课程教学(含指导实验教学)、学生指导、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撰写著作、教材及论文、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学科建设及专利发明等工作考核积分的核算,按校通知[2003]199号《教师岗位考核积分办法(试行)》执行。
讲师80分、副教授150分、教授230分、博导300分
助理工程师60、工程师80分、高级工程师150分
初级工20、中级工40、高级工60、技师80分、高级技师150分
任现职每满5年加计基本分5%
Ⅲ级事故(一般) |
Ⅱ级事故(重大) |
Ⅰ级事故(特大) |
80 |
250 |
400 |
教学事故的等级认定依据教务处《东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科研事故的等级由科技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