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南大学)

计算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南大学)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的收集质量,保证工作信息可靠地、更好地为教学及科研服务,特制定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收集与整理实验室基本信息,填写教工一、二、三、四表上报设备处,并由实验中心留存一份。   

2、作好实验中心日常运行工作记录(含学生考勤、学风、仪器设备及其维修情况、中心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及安全工作等),并由中心保存。   

3、实验仪器维修记录及物品借用与归还记录由实验中心长期保存。   

4、实验课考试试卷及学生成绩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离校后学生成绩由教务处留存)。   

5、上述实验室工作档案由实验中心教务助理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