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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南大学)教师教学要求
   
    一、充分备课
  1. 承担实验的教师都应参加实验中心组织的集体备课。教师之间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每个实验在上课前都应操作一遍,并认真做好备课笔记。
  2. 新开实验课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软、硬件系统的操作,按规范写出一份完整的实验报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按教学督导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递交实验报告、备课笔记和听课登记表。备课笔记内容包含:
  ⑴ 所指导实验的讲解重点、难点。
  ⑵ 课堂指导的重点。
  ⑶ 学生操作中易产生的故障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3. 对于改进更新的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系统,所有实验教师都应认真备课,并详细制定操作规范与步骤。
  二、认真教学
  1. 教师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开门、开电源,做好上课的课前准备,除班车晚点外,上课迟到以教学事故论处,具体处理办法参见东南大学相关规定。
  2. 教师应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的考勤,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3. 教师应注重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主导作用,耐心指导学生实验。启发学生观察、分析、思考,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上课过程中,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个别指导,检查学生对所用设备的操作状况。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不得抽烟、闲聊、打电话或批改实验报告等。对于做得较快的同学可以提高要求,加做综合型或创新研究型等实验。
  4. 不得任意变更教学内容或擅自调换课表。如遇特殊情况要调课,请提前在“调课登记表”上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调课。代课教师可以由实验室指定,也可自己联系,事后还课也要在原先的“调课登记表”上登记,原则上不允许占用在岗时间进行代课和还课。
  三、细致总结
  1. 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应明确指出实验报告中的错误和不足。并加以批注。对实验报告中出现的普遍现象应集中进行讲解。
  2. 对学生每次实验要做好成绩评定工作,并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记录在案。
  3. 做好课程设计实验的指导,对研究性课程实验,应注重加强对学生的总体设计的辅助指导,做好课程实验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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